安全工作不能過期作廢 L^/.Z&d
重慶市松藻煤電公司從9月份以來,開展了轟轟烈烈的“安全大戰(zhàn)120天”活動;顒觾(nèi)容豐富多彩,有效的提高了員工參與安全工作的積極性。但是,筆者近日與一位在煤礦工作的朋友閑談時卻聽到這樣的聲音:“安全大戰(zhàn)120這個活動真是好,不光我們的工資收入增加了,同時,同事們對安全生產(chǎn)的關注程度也增加了不少,原來的一些違章行為現(xiàn)在也很少見到了。”“只可惜過了元旦節(jié)活動就結束了,到時候恐怕我們關注安全的積極性又要降低了! UdtdHiFdS
聽了這些話,筆者一邊為這個活動叫好,同時也想了很多。安全生產(chǎn)是企業(yè)生產(chǎn)過程中的頭等大事,重獎保安全,不失為一個不錯的手段,它起到的效果也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但是筆者不禁要問,活動結束了,安全生產(chǎn)那跟弦就可以放松了嗎? 'b4v'mp
眾所周知,新聞宣傳具有時效性原則,新聞事件錯過了宣傳時效也就沒有宣傳的價值。但是,安全工作不能帶有時效性,安全活動雖然是短期行為,但是安全工作卻是長期而不可懈怠的;顒与m然結束了,但是安全工作不能松,仍然要常抓不懈,并且應該象在活動中一樣狠抓、重點抓,使員工不會因為活動的結束而放松了安全生產(chǎn)那跟弦,讓通過安全活動牢固建立起來的安全意識在員工頭腦中扎下根基,這才真正的起到了安全活動的作用,從而使活動中辛苦建立起來的大好局面不至于付之東流。 yOxkEB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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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稿:楊毅 pN L-4$
審稿:黨政辦主任 湯昌祿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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