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jīng)》第六卦 訟 天水訟 乾上坎下 4Qd0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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訟:有孚,窒。 惕中吉。 終兇。 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 (.A&1p\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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彖曰:訟,上剛下險(xiǎn),險(xiǎn)而健訟。訟有孚窒,惕中吉,剛來而得中也。終兇;訟不可成也。 利見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淵也。 +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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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天與水違行,訟;君子以作事謀始。 \gCG$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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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 I$F,Vu(e4W
象曰:不永所事,訟不可長也。 雖有小言,其辯明也。 h>U}]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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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無眚。 QcO/N:d'
象曰:不克訟,歸而逋也。 自下訟上,患至掇也。 ^`%D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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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或從王事,無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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