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酒猝死同桌賠償”具有教育警示意義 :U:vT/82
3年前,在廣西某大學讀研的丁某和同學聚餐,結果丁某醉酒后倒地不起,最終死亡。其余4名同學均出現(xiàn)不同程度酒精中毒的癥狀。丁某的家人向和丁某同桌飲酒的4名同學索賠72萬余元。近日,南寧市西鄉(xiāng)塘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判定,4名同飲人要為丁某的死亡承擔一成責任,賠償丁某家屬7萬余元。(8月6日廣西新聞網) &mj4#=5
能坐在同一桌上把酒言歡的人,可以說都不是外人,要么是親朋好友;要么是朝夕相處的同事。 Y4k}4Q 5X
然,中國人歷來都有無酒不成席的說法,若能在桌子遇到知己,無論怎么開懷暢飲,可能還絕對不夠過癮。于是,在酒桌上都有一個不成為的規(guī)定,誰若是把酒杯端,就一定要把酒喝好,喝到位,甚至喝的酩酊大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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