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禍”源于警界權(quán)力的蠻橫 7UX/ Ws#]
深圳警界多名官員酒樓吃娃娃魚,被市民指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28人參與該飯局,不過,事發(fā)后據(jù)稱當事人自掏腰包買單。南都記者暗訪后亮明身份,遭赴宴官員毆打,并搶走相機、手機。對此,廣東省副省長、公安廳長李春生,深圳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長劉慶生高度重視,深圳成立專案組全力破案。(1月26日南方都市報) $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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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中央“八項規(guī)定”和反“四風”活動之后,一些黨員干部吃喝之風有了明顯收斂,即便有官員吃慣了嘴,還想著吃喝,那也不敢明目張膽地在公眾眼皮子底下大吃大喝,而是由地上轉(zhuǎn)入了地下。 y13e`H
然而,像深圳警界多名官員酒樓吃娃娃魚,被市民指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不僅沒有就此罷手,而且還毆打前來調(diào)查的記者,這下就攤上大事了。 Ex-FC{&v<
筆者認為,既然官員在酒樓吃娃娃魚,是當事人掏腰包買單,那么為什么還要毆打記者呢?俗話說:身正不怕影子斜。只要不是花公款,官員進酒樓吃飯也不會犯事的。因為官員也需要正常的生活嘛!在工作之余,聚一聚餐,我想也是無可厚非。如果遇到群眾舉報,記者調(diào)查,只要把事情解釋清楚了,也不是什么大問題。畢竟是話越說越明,理越辯越清。 #X *I?0
為什么群眾一舉報,記者要調(diào)查,官員就如此惱羞成怒,如此怒發(fā)沖冠?究竟觸動了官員哪根神經(jīng)末梢,惹得這些官員失態(tài)而大打出手呢?莫非這些官員真是違反了中央“八項規(guī)定”,真的是在公款吃吃喝喝。你若沒做虧心事,又怎么怕半夜鬼敲門呢?警界官員是社會治安管理的領(lǐng)導者,不僅是維護社會治安穩(wěn)定的守護神,而且還是遵紀守法的示范者。他們這些警界官員怎么成了惹事的主呢? =G57.W
筆者認為,這恐怕還是警界官員手中權(quán)力蠻橫所致,“我的地盤我做主,誰若跟我過不去,就讓其吃苦頭。治安糾紛屬我管,任你有怨氣,也不能撂個錘子把天砸破”。正是在這種思維支配下,這些官員才敢膽大妄為、胡作非為。 aH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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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這次如果不是事鬧大了,還不知道這些警界官員囂張跋扈到何種程度呢?天作有雨,人作有禍。筆者認為,對于這樣頂風違紀、黨紀國法的警界敗類就應(yīng)當嚴懲不貸,在黨紀國法面前,沒有特例,誰若要膽敢越雷池一步就是自取其辱。我們期待深圳方面能給群眾有一個滿意的交代,誰闖的禍,就是自己的禍,躲也躲不過。 sxh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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