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孫費”該要還得要 vC,#K^A
這幾年,索要“帶孫費”的報道時有見諸報端,但真正打官司的少之又少。不過今年,廣西陸川縣56歲的楊金美就將兒子和前兒媳告上了法庭,向他們索要“帶孫費”。2015年7月14日,陸川縣人民法院依法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結(jié)合兩個孩子的實際需要、生活所在地的實際生活水平,法院酌情確定潘帆、方晴每月共負擔兩個孩子的撫養(yǎng)費1000元。2013年1月至2015年1月,共計24000元,每人承擔12000元,判潘帆、方晴各支付12000元“帶孫費”給楊金美。(10月18日《成都商報》) lkjUI^&=d
按說父母與子女在金錢利益上并沒必要時時處處都斤斤計較,但從目前很多家庭的實際情況來看,父母對子女那可是真心真意。對于父母的真心付出,做子女的并沒有多少體會和感觸,總以為父母對子女都是“應(yīng)該的”,似乎成了一種很默契的潛規(guī)則。 : =uAeG
然而,隨著這種潛規(guī)則的延續(xù),父母為子女付出太多太多,到最后真的需要子女來幫助時,子女們往往就沒有像父母那樣真心對待父母了。筆者認為,父母向子女索要“帶孫費”看似是見外和生分了,但這其中的意義并不可小覷。 s54R6P
當然,現(xiàn)在許多家庭父母并不缺少經(jīng)濟上的補貼,甚至有的父母還愿意讓子女來上門啃老。但筆者認為,索要“帶孫費”只是對老人勞動的一種價值認可,不要以為老人給子女帶孩子就是天經(jīng)地義的。不論從法律層面上講,還是從道德范疇上說,老人都沒有責任和義務(wù)來幫助子女帶孩子的。老人幫子女帶孩子,純屬情感自發(fā)、親情上的考量。 ^tQr3 f
而事實上,有些子女總以為老人帶孫子是自己的事,或是自己的家里事,帶也得帶,不帶也得帶,所以這樣就導致了很多老人的心中不快,有的將矛盾激化到對簿公堂,有的鬧得家庭反目為仇。 \o~@{C1Ik
筆者認為,給老人“帶孫費”其實并不需要對簿公堂,通情達理的子女早就應(yīng)該意識到“帶孫費”的價值和意義。這“帶孫費”或是貨幣化的、或是商品化的、還可以是精神層面上的,俗話說:“一句話說得笑,一句話說得跳”。只要子女們有心意,講孝順,懂道理,那么不論什么樣形式的“帶孫費”老人都會接受和歡迎的。所以說,就“帶孫費”而言,老人該要的還得要;子女該給的還得給,別讓老人提出后而對簿公堂,這樣就影響家庭和諧穩(wěn)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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