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時”“講規(guī)矩“需有換位思考 0i'FwS]t'
現(xiàn)實中,與人約好的時間就如同一張無形契約,不容更改,即便有一方因事需更改,那也要在第一時間通知對方,推遲或取消約定地點和時間。這樣才能體現(xiàn)出一個人的修養(yǎng),以及對他人尊重之意。 i|IcE@XJ
可惜,在很多情況下,我們所面臨的約定并不盡人意,遭人“放鴿子”,浪費時間現(xiàn)象屢見不鮮。就在我寫這篇短文的今天,單位有領導通知我到某某地點集合,準備到江邊查看防汛堤壩。當我從家接到通知后,不顧一路的狂風暴雨,緊趕慢趕到達約定地點時,連個人影都沒看到。 7_ZkGIj'9
無奈,我只好掏出手機撥打領導電話,對方說,他們已經(jīng)出發(fā),讓我回去待命。當然,我也知道汛情一刻也不能耽誤,但作為負責本次防汛排查的領導,最起碼也要考慮我們普通職工們的內(nèi)心感受吧!如果來不及等我們這些從家趕來的防汛突擊隊員,可另行通知,也不至于讓我們在大雨大風天氣白跑一趟啊!其實,類似這樣事例,在我們身邊并不鮮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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