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的“行規(guī)”就該改改了 OvwbT>,wRg
據(jù)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簽字、按手印,是我們通常在簽署重要的協(xié)議、合約時要遇到的場景。然而,這么一個約定俗成的慣例,卻難倒了河南小伙兒吳建平。由于早年間失去雙臂,無法按手印,他在買房過程中遭遇了重重困難。今年26歲的吳建平在5歲時遭到電擊,失去了雙臂。不過,他憑借堅強的意志,克服身體殘疾造成的困難,不斷成長進步,現(xiàn)在已經(jīng)是一名事業(yè)上小有成就的青年。失去雙臂肯定給吳建平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很多不便,但他肯定不會想到這竟會成為他買房的障礙。(11月19日央廣網(wǎng)) R%J2%1 O
本已失去雙臂,偏偏要其按手印,不按手印購房貸款就無法辦理,買房一事就要落空!稓埣踩吮Wo法》明確規(guī)定,殘疾人在政治、經(jīng)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既然法律都有明文規(guī)定,為什么銀行、房管局等相關部門還要為難殘疾人呢?因為在這些部門中,他們都認一個死理:“必須按指紋。不管你去哪兒簽什么,反正右手食指,都是起法律效力的。” !|#79DYV
看似“公講公有理,婆講破有理”,實質就是銀行和房管部門在認死理。殘疾人作為社會弱勢群體,他們除了身體上與正常有所不同之外,其他方面也別無任何區(qū)別,甚至在有的方面還超出常人。他們克服身體和心理上的重重障礙,身殘志堅,同樣在殘奧會上摘金奪銀,為國家爭得榮譽;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進程中,他們沒有自暴自棄,更沒有等靠要,而是竭盡全力為社會創(chuàng)造更多更好的財富,吳建平就是他們其中的一位。對于這樣殘疾群體,我們還有什么理由將他們拒之通向幸福門外。 n^w"l
值得欣慰的是,在媒體高度關注下,銀行和房管部門已經(jīng)為吳建平辦理了房貸手續(xù),讓殘疾群體也有一絲安慰。但是,筆者擔心的是,不是每個殘疾人都能受到媒體和公眾的高度關注,也不是每個行動不便的人都有這樣“特事特辦”的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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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說,針對行動不便的殘疾群體,我們一些行政服務部門就應該將“特事特辦”形成常態(tài),對不合理的“行規(guī)”早就該改改了。只有我們凡事都能換位思考,都能從具體細節(jié)做起,重視殘疾人,愛護殘疾人,那么,在我們這個社會中,人與人之間關系才能更加融洽,充滿真愛。 @'c[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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