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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前出臺租房新規(guī),出租房屋單個房間不得超2人,居住面積不得低于5平米?吹竭@則信息,必然會引起爭論,有爭論就會有不同的意見,對此,管理者認為:限制[font=times new roman]“[/font]群租[font=times new roman]”[/font]可以減少群租住房可能引發(fā)的治安、消防等問題;租房者感嘆:誰不想住得寬敞些?可面對不高的收入和很高的房租,不讓群租、又不能露宿街頭,我們的日子會變得更加艱難。[/color] 3b^"o]=W
[color=#000000] 目前有個怪現(xiàn)象,就是每個“政策”出臺都會引發(fā)如此爭論,還有很多的政策就是在這樣的爭論中胎死腹中,為什么會出現(xiàn)這樣的現(xiàn)象?其實大家都明白,就是這些政策肯定要涉及一些人的利益,那么這些人是什么樣的人群呢?就拿此件事為例,這里涉及的是一些弱勢群體的利益,可見政策多么好沒有用,關鍵是執(zhí)行者們根本沒有能力做到這第一點,那這個政策是否能夠延續(xù)下去就成迷了,弄不好還會夭折。[/color] ;npLDU
[color=#000000] 我們先不考慮哪一方的利益,我們先說說這項政策是不是出于一個好的目的和方向。群租引發(fā)的治安和消防問題很多,如果大家有時間去網(wǎng)絡搜尋一下,恐怕因為群租產(chǎn)生的糾紛、案件比比皆是,傳銷的、盜竊的、搶劫的等等多是群租,這些人很難管理,隱患相當嚴重,給社會帶來了許多不穩(wěn)定因素,因為租房子而產(chǎn)生的這些“亂象”確實不應該在社會主義的今天存在,我們國家現(xiàn)在正處于發(fā)展階段,國民的生活水平正蒸蒸日上,那么作為國家和各級政府必然會努力將這些還存在的隱患盡量消除掉,可見管理者的出發(fā)點沒有錯,那我們就不能橫挑鼻子豎挑眼,因為這是一項好的政策,為何不擁護呢?![/color] [%!Y?>(t
[color=#000000] 反對者會異口同聲的指責,誰愿意群租?誰不愿意住寬敞點?不是沒錢嗎?好,我們先分析一下這句話。租房住的大多是三類人群,一類是外來戶,就是撇家舍業(yè)來外地務工人員;另一類應該是剛畢業(yè)的學生,分到異地了,暫時無立足之地。第三類就是那些不穩(wěn)定分子,我們先不做分析。對于第一類人員來說,國家已經(jīng)做了大量的扶持工作,可是畢竟中國擁有眾多的人口,如果惠及到每個人,恐怕很難,所以如果想走這條路的人,一定要先將困難估計足,否則政府幫得了你一時,也無法幫你一世。對于第二類人群,只能讓自己擦亮眼睛了,遇事要量力而行,找個好工作不容易,但是好的單位對員工的福利待遇也是相當?shù)轿坏,如果你進的是這樣單位,還愁無房住嗎?即便你剛工作,底子薄,可是未來是光明的,這類人群對政策的抵觸情緒不會太高。[/color] e1Uc=,/
[color=#000000] 分析完這句話,其實大家就應該明確一個道理。你不贊同的理由能否立住腳,你說我沒錢,我就合租,好啊,萬一出現(xiàn)問題,你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果你認為這是政府逼著我住馬路,其實這些都是怨言,怨言解決不了問題,要從本質(zhì)上,長遠去想問題才好,有了這個前提,你就會欣然接受一個好的措施和建議了。有了這個前提條件,政策才能貫徹下去,才不會拖延,緊接著一系列的惠民政策才會相繼出臺,如果在這里就卡住了,你還指望政府多蓋些廉租房,多給外來人員創(chuàng)造一些好的條件,怎么可能進行下去。[/color] p'*,3,{9
[color=#000000] 很多時候我們都有一個慣性思維,就是勞苦大眾是最可憐的,他們要吃飯,要生存,所以大家都愿意將問題的癥結歸結為政府,其實我們也應該反向思維,就是出臺這項政策是不是為了勞苦大眾,是不是拍著腦袋就定的,如果不是,那我們就要思考這項政策的利益能惠及多少民眾了,限制群租可能會損失一部分人利益,但是絕不是毫無可取之處的,因此,出臺政策的部門把這項好的政策實施好,才是硬道理,就是讓老百姓執(zhí)行起來心甘情愿,這句話說起來容易,做起來相當不容易,但是一定要做下去,因為老百姓還是最通情達理的,只有雙管齊下,作為政府部門找出政策出臺后還存在的問題,逐一解決,那筆者認為,以后這項規(guī)定老百姓就不會再有異議了,或許還會有很多人歡呼雀躍,誰不愿意替自身的安全著想,誰不愿意住的更舒適點,說到這里大家知道,政策和百姓意愿不是矛盾體,而是利益共同體,就看誰先拿出姿態(tài)來解決問題了,解決的好,就是一個利國利民的大好事,而作為利益鏈條上的群體,千萬別品嘗了“群租”的惡果才叫苦![color=#000000][/color] #*9]`^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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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有 32 條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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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您所說的,群租的確是給社會帶來了很多不安全隱患,這也是大多數(shù)人,包括所有參與和關注本期話題評論的各位老師所關心的。
再次欣賞新宇老師的美文。
但是,對于“管理者的出發(fā)點沒有錯”我始終不能認同。詳見拙作“限制“群租”背后的惰政肯定是要不得”
縱觀上下五千年歷史,放眼全球各個國家,不論姓資姓社,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消滅了貧窮,即使最發(fā)達的國家、城市也存在貧民區(qū)。現(xiàn)階段低收入人群仍然是大量存在的,群租作為一種自發(fā)形成的居住模式,本身有其必然性,限制行不通。
同樣,如為生歌唱老師所言,群租存在諸多問題,不管也不行。
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如果在生根發(fā)芽時就用心呵護,我想應該不會結出苦果。
最根本的,還是管理者本身提升素質(zhì)和績效,督促管理者多出實招、多做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