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_e{&
“2013年德意志鐵路因列車晚點或取消,為旅客支付了總計超過4000萬歐元的“天價”損失賠償金,創(chuàng)近年來鐵路晚點賠償的歷史最高紀錄!保7月8日摘自經濟日報) 2VF*fu3
BhDfu(<
從報道內容不難看出,德國政府高度重視鐵路晚點問題,它將其列為乘客與鐵路公司的一種契約,只有準點到達才是正常履行了合同,晚點則意味著違約,自然要接受罰款。 ?fHbc!CP
)4CBw|{zV
該報道出來后,一部分網友提出了國內鐵路晚點的問題,應該比照德國政府的做法,乘客采取一種“較真兒”的態(tài)度。在此,筆者也想“較真兒”一回,談談中德鐵路的不同。 TEB[f%}gE
PBG/2)3
|
一共有 0 條評論